沈阳海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36项任务清单

发布时间:2023-07-26 16:56:24

作者:shin

  沈阳海关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,立足海关职能和辽宁外贸经济形势,落实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,研究细化36项任务清单,着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。

  促进通关便利化。充分尊重企业意愿,在关区水运口岸积极推广实施进口货物“船边直提”和出口货物“抵港直装”业务试点。用好“两段准入”便利化改革举措,推广落实进境粮食附条件提离监管改革措施。持续推动进口铁矿等资源性产品实施“先放后检”检验模式。

 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。持续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,提出符合关区出口企业诉求的WTO/TBT、SPS例会特别贸易关注议题和通报评议意见,支持关区蜂蜜等农产品、轮胎等优势产品稳固拓展国际市场。加大AEO培育和服务力度,力争到2023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%。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服务,助力自主品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。

  稳定外贸产业基础。支持辽宁地区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,支持扩大先进技术、重要设备、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,支持在综保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保税研发、保税展示、保税维修、再制造等新业态,支持综保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,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。

  建立地方重点项目对接机制。支持中欧班列及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,通过实施“区港直通”“多点集发”“沿途编组”“功能化聚焦”4项改革,加快沈阳中欧班列铁路物流信息平台建设,进一步释放红利,为班列监管提供更加专业化、高质量服务。

  以智慧海关建设赋能外贸高质量发展。积极参与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先行先试,持续巩固业务运行监控平台迭代升级、锦州港物流卡口升级改造等现有成果,不断增强守国门、促发展的能力本领。

 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。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,助力企业用好“跨境电商+保税展示”“跨境电商+直播带货”模式,拓宽企业商品销售渠道。支持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申请新设市场采购贸易试点,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。

  下一步,沈阳海关将巩固深化“关长送政策上门”“问题清零”等机制,进一步完善“助企纾困政策包”,深挖产业链供应链共性问题,因时因势动态调整和完善有关措施,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。